采矿权抵押备案政策规定|采矿权抵押备案_乡村穿越小说主角发家致富 主角重生过去发家致富的
笔趣阁 > 乡村穿越小说主角发家致富 主角重生过去发家致富的 > 采矿权抵押备案政策规定|采矿权抵押备案
字体:      护眼 关灯

采矿权抵押备案政策规定|采矿权抵押备案

  相关热词搜索:一、抵押期限约定或登记的效力问题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采矿权登记管理通知》)第30条规定:符合抵押备案条件的,登记管理机关出具抵押备案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抵押期限……。据此,在登记机构出具抵押备案通知中大都载明了抵押期限一项,即使不在抵押备案通知中载明也要求在抵押合同中予以明确。甚至在某些地区,如《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矿权抵押备案暂行办法》规定:矿权抵押期限原则不超过一年。但就抵押期限来讲,目前来看无论是《物权法》还是《担保法》均没有就此作出明确规定。相反,《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条1款就担保期间的约定却予以了否定性评价,该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为根据通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延伸,物权法定原则要求当事人不能在《物权法》之外创设物权或消灭物权,《物权法》本身并没有明确规定抵押权可以因当事人的约定期间或登记时强制登记的期间而消灭。因此不论是当事人的约定期间或登记管理部门要求登记时强制登记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均应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另外,如果登记机关强制要求将抵押权设定一定的存续期间必然会导致债权人和抵押人反复续登,此既不利于债权的保护,也为行政相对人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

  二、采矿权延续过程中抵押权的效力问题

  根据《采矿权登记管理通知》中关于采矿权抵押条件规定:采矿权抵押期没有超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但在有的情况下,债权期限及抵押期限恰恰等于采矿权有效截止日期,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后,管理部门则自动将矿权的抵押备案予以解除登记,这样在采矿权到期前申请延续的审批过程中,依法设立的采矿权有效期已经届满,在发证机关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前,该矿权是一种什么状态呢?原登记的抵押权是否有效存续呢?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没有对此予以明确。笔者认为,此阶段的采矿权仍然视为继续有效,只是采矿权人不得擅自开采。审批机关如准予延续的,在准予延续的期限内抵押权自动存续,如果审批机关不予准许延续的,该矿权即行废止,抵押权也随之失效。因为我国《行政许可法》第50条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因此,只要采矿权人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了延续申请,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未在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的,将视为准予延续。因此该矿权所负担的抵押权亦将自然存续,这样管理部门在矿权延续没有确定之前将抵押登记予以解除确属不妥。

  三、抵押权人同意采矿权转让后的抵押效力问题

  在当前煤炭资源整合的大背景下,不少符合条件的煤矿被并购到整合主体中,从实际操作来看,很多整合又不是实质对价的转让,仅仅是将矿权挂靠在整合主体中,采矿权人仅仅发生了形式的变更。在煤矿整合过程中,如果所涉被整合煤矿矿权存在抵押负担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被抵押备案的矿权整合到优良资产的整合主体中,此时在该矿权中的抵押权是否还有效存续呢?笔者认为该抵押权仍然有效存续。

  因为所谓抵押权其实质在于对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依法就担保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矿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优先则取决于其与受让人之所有权之间的权能平衡。我国《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上述规定实质系抵押权的追及权与受让人涤除权的结合。根据担保物权的原理,抵押权具有物权的追及性,抵押权人可以追及物之所在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取得抵押物的第三人不得提出异议,除非受让第三人行使涤除权,即取得抵押物的第三人可以向抵押权人支付或者提存抵押物的适当金额,而消灭抵押权。因此,抵押权人在没有做出放弃抵押权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原设定的抵押法律关系仍然存续。

  确切的说抵押的是采矿权而并非资源。现在银行在做这方面业务当然矿山资源储量很小是不行的楼上说的材料不对是储量核实报告年度报告级别不够只能延续用还要开发利用方案

  1.采矿权允许转让,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采矿权申请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因与他人合资、合作进行采矿而设立新企业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2)采矿权价款已按照规定处置。

  (3)采矿权权属无争议。

  (4)无违法采矿行为。

  (5)采矿权人已履行法定义务。

  (6)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转让采矿权受让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经审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测算的矿山建设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出具有关部门的核准文件。

  煤炭采矿权不得擅自转让;确需转让的,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2.采矿权允许抵押,应具备以下条件:

  (1)采矿权价款及其它相关费用已按规定缴清。

  (2)采矿权权属无争议。

  (3)采矿权未被司法机关扣压、查封。

  (4)采矿权抵押没有超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

  (5)采矿权未处于抵押备案状态或债权人间就受偿关系达成协议。

  3.有矿业权的公司发生股权转让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7]229号)规定:采矿权主体发生变化的,按照转让采矿权的规定办理。

  4.关于查询采矿权相关抵押、查封、冻结等情况,只允许公、检、法等部门出具相关调查证明材料,或矿业权人查询本企业矿山情况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同意查询的意见后,再办理查询手续。

  提出的探矿权是否允许转让、抵押以及查询矿权是否抵押或冻结的问题,经认真核实:

  (1)探矿权可以转让,应具备的条件为:普查地质报告已通过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和备案,且全区应达到规范规定普查勘查程度;已完成自治区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探矿权价款已按照规定处置;探矿权权属无争议;无违法勘查行为;探矿权人已履行法定义务。

  (2)自治区未出台有关探矿权抵押方面的规定。

  (3)《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7〕229号)规定: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按照转让探矿权的规定办理勘查登记手续。因此,由矿业权的公司发生股权转让,若投资主体发生变化应办理探矿权转让变更手续。

  (4)业务处室只能办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审核批办的业务查询。请先取得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同意查询的意见后,再办理查询手续。

  如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可参加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勘查许可证发证前培训,进行现场咨询。培训信息可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中查阅。

  采矿权又称矿业权,矿业权设定抵押时,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采矿权抵押必须经过有权机关的审查批准及发证机关的备案才能生效。

  采矿权抵押贷款中的采矿权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可以设定抵押的采矿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2)采矿权属无争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已出租的采矿权不得设定抵押;

  (6)采矿权原则上不得部分抵押。

  抵押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确需以抵押采矿权筹措资金;

  (二)担保金额不得高于采矿权人实际投入的资金;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结清有偿取得采矿权的费用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四)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

  (五)采矿权属无争议;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能拿到的钱还不如每年交的资源补偿费多,开玩笑呢吧去银行贷款?有贷款记录和矿权交易记录都难,市县政府都是卖证,能买的起还要贷款,你是不懂还是装纯的煤老板呢磕碜

  采矿权抵押指采矿权人向债权人提供采矿权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采矿权抵押应具备下列条件: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采矿权属无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矿权人申请采矿权抵押,应向抵押权人提交采矿许可证和矿山开发经营现状报告,抵押权人可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咨询。采矿权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30天内,凭采矿许可证和抵押合同向矿区所在地的县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手续。

  0回答笔记本电脑,Dell戴尔,Ins14V-5216,灵越14V,定制,跪求价格

  采矿权可以设立抵押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用采矿权证进行抵押必须持采矿证到发证单位做抵押登记手续。

  依照《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办理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抵押备案申请书;

  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采矿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企业

  投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身份证

  (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4、采矿权抵押合同、贷款合同(原件);矿山企业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采矿权属无争议、无违法开采行为证明材料;

  5、有效采矿权价值评估报告;

  6、采矿权有偿取得(处置)凭证。

  办理程序是行政服务大厅国土资源窗口受理—矿产开发科审核—局领导审定或签发—出具审批结果—行政服务大厅国土资源窗口领取。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收费。

  7、采矿权设立抵押时,采矿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采矿许可证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采矿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采矿权人应书面告知登记机关。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所设立的采矿权抵押无效。

  8、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申请实现抵押权,并从处置的采矿权所得中依法受偿。新的采矿权人应符合法定的资质条件,当事人应依法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采矿权人被吊销许可证时,同此产生的后果由债务人承担。

  9、凡无偿取得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在设置抵押前应依法补交采矿权价款,否则抵押无效。

  采矿证不能抵押,没法受理

  39条不是此内容

  步骤

  申请人和部门要做的事情

  回应时间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应把下列申请(文件、物品)送交区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1、采矿权抵押申请;

  2、采矿权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采矿权抵押合同;

  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抵押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勘查所形成的采矿权的,还需提交采矿权评估报告及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

  5、贷款合同;

  6、采矿权有偿取得(处置)凭证;

  7、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要件;

  8、国有矿山抵押采矿权的,还需提交政府或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

  窗口应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人。

  审查

  申请人应:

  1:在补正通知规定时间内补正有关证明材料;

  2: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实答复窗口人员询问。

  部门应:

  1、审查是否符合《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

  2、采矿权人(抵押人)开采矿产资源义务履况;

  3、采矿权价款是否已缴清;

  4、采矿权权属是否无争议;

  5、采矿权是否未被法定机关查封、扣押;

  6、采矿权抵押期没有超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7、审查抵押书的主要条款。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g79.com。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g79.com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