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_在乱葬岗挖坑的我是否做错了什么[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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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天乐三十八年】

  梦,乱葬岗。

  颜如玉蜷缩着身体拼命咳嗽起来,脸上胀红得发紫,整个人狼狈不堪。他急促的呼吸着,甘甜的空气涌入他的肺腑,让干涸的生机再度滋润起来。

  “你为何手下留情?”颜如玉沙哑地说道。

  很痛。

  他的皮肤本来就稚嫩,方才那暴力的虐待之下,皙白脖子上紫红的印记鲜明得紧。

  “你便不怕?”

  公孙谌飘在半空淡漠地说道。

  颜如玉:……大佬!这话你问出来不亏心吗?!你说我怕不怕?!我可怂,怂成球了好嘛!

  他狼狈站起来:“如果我对你有用,好歹还能保住这条命。”

  “你很聪明。”

  公孙谌盯着他,那视线带着□□的探究,那感觉太过危险,让颜如玉感觉自己被彻底剥皮扒骨,连着筋带血都嚼了个干净。

  颜如玉清楚熬过了这一关,他的命或许才能留下。

  只可惜他遇到的是已经逝去又不知道怎么活转过来的公孙谌,如果他遇到的是还未出事前的公孙谌就好了。

  尽管原书里的公孙谌后期简直就是灭世魔头,然在最初的时候尽管他的性格冷硬,行事果断利索,勉强称得上是一位正人君子。

  “这是何处?”

  “许是依托我的梦境而成,每次都是在入梦后才抵达此处。”

  “现今是几年?”

  “天乐三十八年。”

  哪怕是年份这种难以出口的问题,颜如玉也没有犹豫。不管再奇异扭曲的事件,面对公孙谌,坦诚比谎言更顶用。

  真是挖坟挖出个祖宗来!

  颜如玉在心里吐槽,浑然不去想是他先刨人家坟的。

  “天乐,三十八年?”

  这确实是个有趣的时间。

  毫无温度的视线落在颜如玉的身上,公孙谌勾唇。

  那个冰冷的笑容让颜如玉怂了下来,软不啪叽地说道:“我真没骗你,现在确实是天乐三十八年,明日我把记录的年轮带进来……”怂到极致。

  “不必。”

  公孙谌淡淡地说道。

  “颜姓颜虹,与你是何干系?”

  颜如玉敛眉,这个名字出现在公孙谌的口中可真是稀奇。

  “那是我兄长。”

  牡华天宗的颜氏一脉,算得上最根基雄浑的一支,连绵不断涌现的修仙人才让颜氏经久不衰,从未动摇过地位。

  可颜虹也无法和公孙谌相比较。

  公孙谌是不世出的天才。

  不是第二,不是第三,乃是独一无二,天下无双的骄子!若非作者虐主,以他最初的秉性,天赋,资历,无人能出其右。

  “既是颜氏的人,却是赶巧了。牡华天宗的藏书阁第三层,有我要的东西。你且去取来。”

  大佬就是大佬,公孙谌随口砸下来的命令让颜如玉愕然。

  可他的仙牌只能够让他进到第一层,二三四五层那是万万上不去的!

  颜如玉痛苦面具。

  …

  数日后清晨,颜氏住址。

  便是内府赫赫有名的颜氏一脉,颜家除了入了内府外的子弟,那些只余拙劣天赋的仍旧是在外门生活。颜如玉所居,不过是这片住址上最不起眼的一处院子。

  数位筑基期的侍从负责着此处,因着颜如玉的散漫与宅性,也不是什么难干的活计。

  “三少爷最近似乎经常去内府呢。”

  清扫屋内的筑基期侍从悄悄和颜竹说道。

  来找颜如玉扑了个空的颜竹蹙眉,面带薄怒说道:“最近牡华天宗刚好招收门徒,仙门内正是乱的时候。他去内府做什么乱?你们几个也不拦着些?!”

  他精致的小脸上透着隐怒,但还是摔袖往内府去。

  颜竹岁数虽小,可已然测出了极好的仙脉,已经是板上钉钉,在年后就要拜入内府的钦定子弟。如今是筑基期大圆满的他微微动怒,屋内外的侍从便小心地屏住呼吸。

  直到他离开后,气氛才松活了起来。

  负责做点心的阿萍皱眉:“你是三少爷的人,何以嘴上没把门,随随便便就把主子的行踪泄出去?”

  侍从哈哈大笑:“只你蠢罢了,这屋里内外,除了你谁还这么实心眼?难不成你真看上他那张脸不成?”只是个,区区凡人。

  这般想的时候,那人回忆起平日颜如玉的宽厚,紧接着的恶语还是收了收。只不过还是不为人知咽了咽口水,就是可惜了那张脸。

  那厢,正在藏书阁的颜如玉不知他的行踪泄给了幼弟,正抱着一部古籍大块头藏在角落里,一边头疼地揉着额角,一边辨认着那上头的记载。

  颜如玉这数日过得可不快活。

  他试图委婉告诉大佬自己大概是做不到的,然那阴晴不定的公孙谌一甩袖,他直接飞到了无名碑的庇护之外。

  正以为要死的时候,却发现以往密集的不死者就剩下三俩小猫,且都匍匐在地,瞧那瑟瑟的模样,哪怕是没有神智,也浑是畏惧。

  得,死也公孙谌,救也公孙谌。

  这群被公孙谌所威慑,哪怕鲜活的颜如玉就在边上,也没哪个敢伸爪子。

  看来之前乱葬岗的动荡,确实是大佬发疯了。

  就他窝着的那地头,肉眼可见的墓碑全都倒塌,横七竖八的白骨碾碎得不成模样,也不知究竟弄出了多大的动静。而且原本几乎无法用眼神数清的不死者数量居然已经稀少到只剩下寥寥几只……也不知道大佬究竟屠戮了多少。

  若真的来说,那日公孙谌对他还真的留情了。

  颜如玉这么熬到醒来,头疼欲裂。

  这梦里好一番折腾,他这睡眠质量直线下降。可即使如此,翌日,他还是硬着头皮入眠了,只因为在前一日在他的身影自梦中剥离的时候,一道冰凉却暴躁的嗓音刺入他的耳郭。

  “不来,便灭了颜家上下。”

  颜如玉回想那刻森然的杀意,丝毫不敢认为眼下这位彻底崩坏的大佬在开玩笑。

  他虽然对颜家没什么感情,却也不愿意造杀孽。

  而且他自暴自弃归自暴自弃,能活命,自还是想活着的。

  主角大佬想让他去取的东西听起来是一块晶莹的白石,就在藏书阁的第三层某本古籍内。

  那日当颜如玉不懂就问,颤巍巍举手的时候,公孙谌扫过来的冰凉视线让他差点以为要被剁手了。

  “那本古籍,大佬可有印象?”

  他边说着,边下意识把手往后藏。

  那无意识的动作在公孙谌看来,就像是孱弱的幼兽在做些无谓的举措。

  “和淬炼仙脉有关。”公孙谌薄唇微动。

  颜如玉不着痕迹地用袖袍盖住了微微发颤的手指。

  他其实还是有点害怕眼前这个公孙谌的。

  原书描写中,最初的公孙谌虽然性格淡漠严肃,可到底还算是个好人,行事克制周到,虽然下手果断而残酷,却也从未越过线。

  简而言之,就是个性格冷淡的正常人。

  就是不爱笑了些。

  经历过种种彻底崩坏后的公孙谌不仅一改之前喜欢穿着黑的习惯,常年白袍加身不说,性格更是扭曲残暴,喜怒完全捉摸不透。凶残暴走的核.武.器,是一丝一毫都不容懈怠。

  在梦境即将散去,颜如玉因着脑中种种思绪,在愣愣看着公孙谌那身繁复漂亮的白袍的时候,不经意的话就这么从嘴里溜了出来。

  “大佬为何喜欢穿白的?”

  随意栖在高.耸的无字碑上,公孙谌今日待多话的颜如玉似乎稍稍宽容了些,甚至乐意回答他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

  “不觉得纯白抛上鲜红,很有趣吗?”

  从梦境爬起来的颜如玉抱着被子呆坐了好久。

  纯白,鲜红……小说中确实存在大片大片公孙谌屠戮时的文字记载,他依稀记得的片段是怎么描述的来着?

  【……公孙谌随手摘下了颗人头,赤红泼在他的袖上,涂抹着鲜艳的色彩……】

  【碾碎的肢体在地上扭曲,分明是赫赫威名的大能,却在残暴的凌.辱下不成人形,那赫然是赤瓟师叔的尸体,却零碎得几近辨不出来。站在残髓、鲜血、脑浆的中央,乃是一个被鲜红涂染的身影,原本的白袍已经彻底不见原样。】

  【他大笑着撕裂身上染红的白袍外衣,踏入了剑林中。】

  颜如玉悲从中来,这真的是个狗逼的变态啊!

  本该遗忘在遥远过去的文字蹁跹出现,再度回忆起公孙谌凶残的颜如玉绝望抱头。他的记忆力什么时候这么好过啊啊!不要在这时候再增加大佬的残暴度了,他已经知道得够够的了!

  颜如玉:救命.jpg

  此时,此刻,缩在藏书阁第一层的他抖了抖身子,把不小心又回忆起来的残暴再度关在垃圾箱,决定一脚踢飞它此生不复见。

  他已经徘徊在藏书阁好几天了。

  因为颜如玉偶尔也会这样,倒是不会引起看守的藏经人注意,可哪怕他费劲种种办法,在这几日还是不得越过第二层的楼梯。

  如果不是有仙牌,他连藏书阁都进不来。但也正是因为有这个牌牌在,仙门内的人都不敢冒犯。

  虽然偶尔出行的时候能察觉得到异样的视线,但是颜如玉都忽略不计了。

  不过最近人多,他多少还是有点防范的。

  他痛苦抓了把头发。

  颜如玉其实已经有了不睡觉的办法,虽然需要付出点代价,但是……说不定不用入睡后,他就与那个噩梦彻底隔绝了呢?虽然主角的威胁犹在耳边。

  是的,噩梦。

  有崩坏主角存在的梦,不是噩梦还能是什么?

  但是吧有那么点微妙的是……颜如玉能够在时隔十五年依旧想起小说的内容,除了那莫名其妙绝佳的记忆力之外,还是有那么一丁点原因的。

  颜如玉很喜欢早期《风起云涌》里这部小说里公孙谌的人设。

  强大,冷静,克制,却不呆板,游刃有余地解决所有的难题……可以说吸引他看这部小说的初衷,就是因为公孙谌。

  尽管这不过是网文中最普遍的人设,可喜欢便是喜欢,能有什么法子呢?他甚至冲了大量的币打赏,就生怕作者突然腰斩。

  可惜后来的剧情却一路崩坏,走向无法挽回的地步。

  最初也最痛的一刀来自公孙谌的父母。

  公孙明月和公孙壶是兄妹,在一次失忆后他们逐渐拥有了感情,最后在远离世俗的秘境中诞下了他们的爱情结晶,也便是公孙谌。

  两年后,公孙明月突然恢复记忆,骤知此事的她发疯了,险些亲手掐死了公孙谌。公孙壶无法,给小小的孩童佩戴上了公孙家的配印,随后送回了公孙家,自行带着公孙明月远去。

  但是时隔二十余年,在公孙谌即将突破的大典上,公孙壶回来了。陷入癫狂的他亲手戳破了此事,踏上了后尘——他欲杀了公孙谌。

  因为公孙明月死了。

  是自.杀。

  她的自杀唤醒了公孙壶的记忆,同时也让他被悔恨与憎恶的情绪控制,只把一切罪责都推给公孙谌。

  那时的公孙谌正在突破的紧要关头,公孙壶的言行让他圆润的心境出现破绽,最终在父子相争中,心魔控制着他杀死了亲生父亲。近.亲.相.奸,心魔附身,弑父,种种行为让公孙谌身败名裂,也在当即被公孙家除名。

  颜如玉在看到那章文字的窒息,想必都比不得主角的万分之一。

  他想做些什么。

  他在那天打赏了网站的最高金额,把自己半个月的生活费给砸进去了,然后留言希望作者对公孙谌好一点。

  作者说好。

  然后下一章公孙谌就遇到了奇遇与美人。

  这很不错。

  只是没等颜如玉高兴两天,美人是蛇蝎美杜莎,奇遇是掺和着毒的美酒。

  他数不清公孙谌到底遇到了多少苦难。

  他试图做些什么,可是书中公孙谌每一次短暂的美好后就是更深层的苦难与背叛。

  颜如玉眼睁睁看着公孙谌从还带点温情的守序善良直接崩坏到混乱邪恶,再也回不了头。气得那几天他连灌小啤酒,惊得室友以为他失恋了。

  颜如玉哀怨地想到,要是失恋那就好解决了。

  他又不能把刀架在作者脖子上!

  作者你是真的恨他啊!

  颜如玉只要回忆起剧情就头疼,再想想还供在他噩梦里的大佬就更头疼。

  这喜欢是喜欢,可喜欢也不能活命,尤其是这位黑化的主在彻底碾碎了乱葬岗所有的白骨后,似乎把注意力转移到他身上了,每夜入梦都会感觉到一股幽幽的视线落在他身上。

  头皮常常发麻,但是又得睡。

  命苦。

  他边焦虑边看完手里的大部头,顺带啃完了侍从塞给他的零嘴,并被熟悉的年迈藏经人再一次数落不要在藏书阁内吃东西。

  颜如玉:阿萍做的零嘴真好吃,就是有点咸。希望下一次能做点甜的。

  第不知道多少次被年迈藏经人给赶出来,站在门口的颜如玉直接与颜竹对上眼。颜竹那张精致的脸蛋在看到颜如玉嘴角的零嘴碎屑,脸色扭曲了一瞬。

  ※※※※※※※※※※※※※※※※※※※※

  我以为我写清楚了,看来没有。

  修删了一句话。

  这里的“喜欢”,很显然是在看小说时对一个“人物”的喜欢,不是爱情的喜欢。

  主角是个正常人(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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