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第 95 章_REMIX(混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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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第 9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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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前我在那个奇妙的夜晚遇见他,我十四岁,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裤子,不合身的旧外套,裤脚一直撂倒球鞋跟,以为闯大祸,在路边彷徨的张望。

  而他骑一辆黑色的重机,长腿一迈踩在道牙上,眉眼风流惑人,有种轻佻而不自知的神气,冲我摆弄手里的打火机,说,给哥点根烟?

  ——六年后我看他摘下头盔,额前的碎发被弄得掀起来,露出棱角分明的鼻梁,整个人笑得很垮,却又带着种不可错认的纵容,说,“你怎么说回来就回来了……”

  我憋了一路,也不知道被这句话戳到了哪个怒点,口气与动作一样生硬,心里泛酸,试图用眉毛佯装一点没有心情的笑,说:“所以呢?”

  他想必没见过我这样,看得出被我的反应扰乱了预先准备好的说辞,所以他停顿了一刻,重新组织语言,在靠近到我耳边的同时,用两根手指绕过我的手指,勾住。

  “宝宝生我气了。”

  那种和他四目重叠又被触摸的感觉差点让我破功。

  但他的脸注定了他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苦情戏演员,跟人眨眨眼都像在调情。我对此已经有了充足的抗体,哪怕心生动摇,还是勾着他的手抗议的往后缩了一下:“解释完了再跟你回去。”

  “可我觉得你现在需要的不是解释。”

  他又把我拽回去,顺势张开另一只手,把我揽进怀里,往汗水沁湿的背心上拍了拍。“你需要抱。”

  “……”

  我沉默以对,下意识的用眼睛沿着夜里人影荒芜的街道扫了一圈,确信没有引起路人怪异的注视,才以更甚一分的力气回抱住他。

  “下次别这样了。”

  不这么做,我全身那种想喊出来的力气都没处发泄似的,脸压在他肩窝里,不知道该往哪钻。

  可我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是我不好。”他揉揉我的后颈,“对不起宝宝。”

  “我错了。”

  我听见自己如释重负的叹息,身体仿佛被他高高地抛起来又接住,前一秒还困在无处着落的恐慌之中,一眨眼却惊觉在他怀里。我知道没人喜欢看自己因为沉陷感情狼狈荒唐的样子,那不理智,也不洒脱,为了不存在的担忧跑了几十公里,得不到答案,好像就是为了亲眼看一看他、用手抱一抱他。

  别的什么都可以不要。

  什么都。

  我问他,你的事情解决完了吗?其他人呢?

  他搓了搓手指,“你看我过来挺快的吧,我就在新街那边的巷子里,往深了走有个盘口,两拨人起了冲突,差点招来警察……不过在我没接电话的时候已经处理好了。放心。”

  眼前一黑,又与他隔了一层玻璃,他把头盔扣到我头上,指关节在我额角“梆梆”地敲了敲。

  “其他人在‘洗地’,后半夜会结束的。”

  等我在后座坐好,背包塞在身前,他拉住我的两只手,像系安全带一样环抱在他腰上。

  夜深了。

  他

  载着我穿过七月流火的夜晚,我身上烦热早已散尽,吹着风倒是有些昏昏欲睡,路过一座桥,河面上水光潋滟,生动的倒映在桥身之下,织成一张破碎的网。数盏路灯作伴,光芒像手臂圈住身前最温柔的一块。我不说话,只紧贴着他后背,想试试听不听得到心跳。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干这一行?”

  我刚开口,想起要把头盔上的透明罩拉上去,风猛地涌进来,吹得我眼睛睁不开。“无所谓喜不喜欢。”

  “假如我非要逼着你收手,事不由人,你夹在中间会很难做吧。”

  前方十字路口有个红灯,他减慢速度,融在风里的声音变清晰:

  “有些东西不是说收手就收得了的。”

  他停下来,摸摸我的手背,“宝宝比我想法成熟呢。”

  “咱们俩立场不同罢了。”

  我把下巴往他肩上蹭了蹭,说,“你有分寸,就不会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去赌,去挥霍,这没意义。”

  “重要的是。”

  我闭了一下嘴,话再说出口,不知怎么就降了调。“你还有我。”

  “嗯?”

  他不笑还好,一笑我就觉得自己蠢。这毛病怕是改不了了。

  “你养我啊?”

  “怎么不行,”我心一横,“等我攒几年钱,有资本开家工作室,没资本就卖唱,我会想办法的……只要你别太败家我都养得起。”

  他笑了,肩膀发抖,然后松了松膀子,假装没有嘲笑我不切实际的天真。

  “那敢情好。”他转弯加速,“回去我把咱们家房本啊存折啊黑账啊全部积蓄都给你,以后我就当小白脸,吃你的睡你的,上炕认识媳妇下炕认识鞋。”

  “爸爸,做人不能这么不要脸。”

  “反正我都快三十了,丢得起这个人。就这么定了。”

  “……”

  于是从那天晚上回去后他就疯了。

  因为我跑回来纯粹是贸然行事,头脑冷静下来免不了有些后悔,又不好回自己家,干脆呆在录音棚弄我的翻唱。

  而宫隽夜表示前天的事儿风头还没过去,他有必要在家避避嫌,闭门不见客,要么散步买猫粮,一身短袖短裤,邋邋遢遢的居家打扮,穿衬衣从不系扣子(这就很不应该了。)胡子两三天不刮,活动范围严格划分在方圆一公里内,非常听话,我让他什么时间回家就什么时间回家,要么窝在房间里听我唱歌,煞有介事的跟我探讨选曲。

  我含着润喉糖,拿一份筛选过的歌单给他,二十首按照顺序全唱一遍,让他挑出合适的五首,由我收入这次的翻唱专辑里。

  他坐在沙发上,手臂平摊开,嘴里叼一支圆珠笔,手中捏着我的歌单,脚尖跟随节奏打拍子,我一让他说感想,他就理直气壮地:“我哪懂你们这些人民艺术家。我唱歌跑调。”

  我几欲窒息,“宫隽夜——”

  “但是我认为。”

  他用手指掸了掸纸面,“你对着我的时候,唱情歌最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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