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常莹毛遂自荐当老师!_穿成七零年代娇软小作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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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常莹毛遂自荐当老师!

  柳大力和李美华一听要分家,脸色大变,满眼惊恐,之前还气势嚣张的李美华瞬间就跟霜打了茄子似的,怯弱的开口:“爹,你这话说的可就严重了,我们是一家人,在一起团团圆圆的不是更好。”

  柳大力也连忙点头,道:“爹,娘,你们看在小彦的份上就算了吧。”

  柳大力嘴笨,也不会说啥好听的话,只能拿柳彦说事,毕竟,这老俩口除了皎皎,最疼的也就是柳彦了。

  一场闹剧结束后,一家人亲自将沈烨小两口送出门,王桂花又捡了好几样零嘴,给自家闺女带上。

  两人回去的路上,正是晌午,日头大的很,没走几步,柳皎皎一张小脸就被热气腾红了,沈烨瞥了一眼,心里有些难受。

  早知道就带把扇子来了。

  两人回到沈家,沈老太太正在午休,屋子里静悄悄的。

  柳皎皎去洗了脸,就直接进了堂屋。

  沈烨给小姑娘倒了一杯凉茶,又直接去了厨房,拿出了两个昨日摘下来的西红柿,来到井水旁,用水冲洗了干净。

  柳皎皎正握着扇子扇风,沈烨一进来就将西红柿递了过去。

  “吃一个解解热。”

  少女手中的扇子被沈烨夺了过去,她接过其中一个小巧些的西红柿放在嘴边小口小口的吃着。

  沈烨站在一旁拿着竹扇一边给柳皎皎打扇子,另一只手拿着拳头大的西红柿吃着,三两口就全都下肚了。

  扇了好一会,直到少女将西红柿吃完,他这才停手。

  柳皎皎不客气的使唤道:“你去把杨梅泡在水中,里面撒上一把盐。”

  沈烨一声不吭,照做不误。

  沈家没有白糖和冰糖,还是从柳家回来时,从王桂花那里拿的。

  趁着泡杨梅的功夫,柳皎皎又将沈烨给火生了起来,她便将泡好水的杨梅去蒂又用清水冲洗了几遍。在锅里下入冷水,将杨梅放入,加入冰糖,等到水煮开,杨梅的清香气息飘散在厨房里的每个角落。

  锅里的水渐渐的变红,成了杨梅汁,大约煮了一盏茶的时间,柳皎皎就将锅里多余的杨梅汁用勺子舀起,放入了一旁的大盆里,还加入了两勺的蜂蜜。

  沥干煮好的杨梅,用筷子夹起,放在干净的簸箕上,一个个的排好,拿出小勺子,舀起白糖撒在上面,直接放在院子里暴晒,为了防止有苍蝇蚊虫爬,还特意让沈烨找了个更大竹子编制的竹篓子反扣在上面。

  剩下还有一部分的杨梅,也没下锅用热水煮,直接用凉白开加入盐,浸泡一刻钟,再取出直接放在日头下沥干水分后,放入干净无水无油的罐子里,再倒入蜂蜜,直到蜂蜜完全淹没杨梅。

  这蜜渍杨梅就做好了,等上个三五天取出,味道更是酸甜可口。

  因着日头大的缘故,一个下午,这杨梅干就做好了,柳皎皎打包装起了一份,朝着站在一旁的沈烨道:“这杨梅干和蜜渍杨梅,你明儿去见秦所长的时候,带给他。”

  沈烨点头,心里暖洋洋的。

  他觉得眼前的柳皎皎就跟梦境里的那个小姑娘一样,什么都为他打算的很好。

  “你不去吗?”

  柳皎皎闻言,偏头诧异的望着他。

  沈烨什么时候变得好像一点也不厌烦她了?

  这样下去,她的任务应该很快就能完成吧!

  柳皎皎想到这里,心情就好了起来。

  “我就不去了,明天我学校一趟。”

  她想了,这样天天待着也不是事,在暂时还没找到挣钱门路的情况,去学校当个老师也挺好。

  而且,高考也快要恢复了,到时候她还能参加,想到这里,她猛地看向沈烨。

  “沈烨,你念书念了多久啊?”

  沈烨的眼神朝着一旁飘了起来,一颗心都提了起来。

  哎,娇娇女肯定又要嫌弃他没文化了!

  以前,只要他去柳家,她话里话外就没少拿他们之间的学历说话。

  “初一。”

  乡下的孩子念书都挺迟的,他十三四岁的时候,沈家倒的,刚升了初一。

  “你有没有兴趣再继续读书啊?”

  沈烨垂着眼,紧抿着唇,已经准好了心理准备,等着这娇娇女发难了,谁知却听到了这句话。

  “读书?”他睁大了眼睛,很是不可置信,心里却跟着想起了秦有为的话,说这文化也是后天可以学起来的。

  只是,他还要挣钱养家啊!

  “是啊,你要是有兴趣,以后我教你,我高中生,在学校成绩还挺好的。”

  沈烨没想到惊喜来的如此快,漆黑的眸子就跟点亮了似的,充满了期待。

  “我明天去学校看看,杨校长想要聘请我去教书,我想着在家里待着,还不如找点事情做。”

  上一刻还在高兴的男人,听到这话,却垂下了脑袋,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紧握成拳。

  柳皎皎望着他这副模样,也有些摸不着头脑。

  正想着说些什么,眼前低着的头却突然抬了起来,柳皎皎对上了沈烨那双信心满满的眼神。

  “你放心,我以后会挣很多钱给你的!”

  柳皎皎:“?”

  沈烨知道少女是被父母宠爱着长大的,原先在柳家都是一天工没上过,现在嫁到沈家来,却要出去受苦挣钱,定然是因为他只上交了十元不到的钱,如果他能争气一些,她哪里会操心这些。

  想到这里,他心里就酸涩了起来。

  翌日吃过午饭,沈烨将碗筷洗干净后,就直接拎着柳皎皎做的零食去了城里。

  路上遇到了田凯,田凯一见到沈烨,四处张望了一眼,见路两边都没什么人,这才走了过去,朝着沈烨压低了声音道:“我家的大黄已经生了,我回头挑两只最好的狗崽,今晚送去你家!”

  沈烨点了点头,道了一声谢,就抬脚离开了,田凯明显也不想多和沈烨说话,急忙忙的朝着家赶去。

  这边的柳皎皎将自己特意收拾了一番,乌黑的长发扎成了一个韩式麻花辫,优雅中还不失可爱,穿着绵绸布料做的白色束腰上衣,下面配了一件黑色直筒裤。

  她是跟着沈兰一起来的学校,打听到杨振此时就在校长室,也没耽误直接就去了。

  校长室在二楼最角落处,上面还挂着个牌子。

  一眼就能看见,很显眼。

  柳皎皎还未走过去,就听到了办公室里传来的声音。

  “杨校长,您好,我是常莹,是下放在柳家村的知青,我无意间从陆笙陆知青那里得知您这里缺老师,我这就毛遂自荐来了,我是高中生的,应该有能力胜任。”

  常莹说话的语气里,带着一丝的洋洋得意,这个时代而言,高中生可是很高的学历了。

  再加上她的在校成绩很优越,若不是被下放了,现在估计都在城里安排了工作。

  杨振抬眸看向眼前的姑娘,抿着唇,思索着。

  学校现在确实缺老师,因为村子里真正有文化读过书的人很少,再加上学校能给的薪水也不是很高,比起城里的一些单位要少上一半工资。

  所以,大部分人情愿在城里的工厂找活,也不愿意来这。

  只是,他心中有了另一个满意的人选,这……

  突然,门被叩响,杨振和常莹不约而同的偏头望了过去,就看到了站在门外笑意盈盈的柳皎皎。

  两人的脸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一个喜笑颜开,另一个不可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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