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小_如三月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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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小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

  道逢乡里人:家中有阿谁?

  遥看是君家,松柏冢累累。

  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

  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

  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

  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

  出门东向看,泪落沾我衣。

  仗打了十几年,苍生离乱,饿殍千里,田园荒芜,百姓十室九空。逃难的人随处可见,被战火摧毁的家园数不甚数。

  灰暗的天空仿佛一个巨大的深渊,战死的将士,饿死的百姓,被逼死的权贵。全都被无情的拉扯上去。在厚厚的乌云后化成一闪一闪的小星星。

  阴霾天空,隐约雷鸣,荒野战后,一堆尸体下艰难的爬出一个兵,浑身浴血。

  寒风猎猎,从尸群中爬出的是一个骑兵,战马早已倒在不远处的血泊中,张大眼睛和嘴巴,嘶吼声凝固在远去战场上。马尸上横七竖八布满森然伤口,数十只箭羽像花儿一样开在尸体上。

  林七颤颤巍巍的走向战马,双腿打着摆,双手颤抖不停,几个时辰的砍杀,双臂早已经失去知觉。染满鲜血的手掌艰难的合上马眼,此刻紧绷的神经彻底放松下来,一头扎进死去的战马怀里,大声的呜咽着,那声音和着风,就像战马临死的悲鸣。

  林七是突骑营的一名军侯,御下三百骑。此一役无比惨烈,战斗停止后战场随着败军逃走的方向被拉扯出几十里,主战场早已分出胜负,林七他们胜了。

  一将功成万骨枯,看着横尸遍野只想放声痛哭。陆陆续续的有伤员从尸体中爬出,看到幸存的友军,相携而行,看到重伤未死的敌军,便上去补一刀。

  直至日暮,大军才归。

  此役!虽损失惨重,但大获全胜。

  仓洲城外,突骑校尉率众清点战后伤亡,林七托着浑身的伤回到营地便昏死过去,林字营三百骑,只回来两人。

  仓洲城内,主公高坐大殿之上,殿堂两侧将军谋士百余人,推杯换盏热闹非常。

  仓洲城议事大殿异常宏伟,是城中最大的建筑,殿内主座上,一位青年人器宇轩昂剑眉星目,长发束与头顶,一支造型简单的玉钗格外醒目。黑色长衣之上金色丝线绣着兽纹,做工十分精美。腰间同样是黑色腰带,上着一洁白无瑕的鸣玉。整个人不怒自威,王者之气尽显。

  一双白皙的手宛若女子,纤细白净,此刻正缓缓举起手中酒盏,座下众人立刻止了喧哗。纷纷望向这位年轻的主公,三十岁便在乱世之中占了一席之地,且兵精将猛。

  青年男子复姓夏侯,单名一个牧字。生于正元五年。书香门第之后。正元二十七年率三百乡勇起事,此时战争已经打了七年有余。如今正元三十五年,经过八年大大小小的战役,夏侯牧已经在诸反王中占有一席之地,今日仓洲一战,更是百尺竿头,一跃成为天下四大反王之一。

  如此年纪,能有如此成就,全依赖其深谋远虑,决胜千里,自幼博览群书,自然要比伧夫走卒强上很多。

  “此战能胜!全凭诸位将军谋士,武朝倾颓,致使民不聊生。各路英雄相继起事已十五载,国家疲敝,田园荒芜,我军如今坐拥仓、宛二洲,除武朝中州,天下九州四大反王各得其二。经此一役三军疲惫,今日酒宴论功行赏,自今日之后我军休养生息,秣马厉兵,倾覆病武,指日可待!”

  一段话说的不紧不慢,仿佛造反和他无关一样。堂下诸将附和着爽朗大笑,随主公痛饮。

  将军谋士相继进酒庆贺。跟随这个书生短短八栽,便已是九州之内响当当的英雄名仕。在座诸公无不大悦。

  然而,在大殿的最末端,靠近门口的位置,坐着一个孤单的身影。一身麻布长衣,面容沧桑,额前乱发浮动,蓬头垢面,脸颊上的血迹尚未洗净。此人和主公夏侯牧同样年纪,正是此役突骑营校尉,名唤叶临渊,自幼生长于仓洲。突骑营,也原本是叶家军的。天下人称叶家军为“铁骑花涛”,飞奔的铁骑,无尽的花涛海浪。后入了夏侯麾下,经此一战,只余下五百残兵。故此闷声饮酒,直至被大殿之上的喧官唤醒。

  “封!突骑营叶校尉为安北将军,夏侯愤、龙九为副将,领兵三万,戍玄虎关,下月开拔!”叶临渊上前谢过主公,领了军令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饮酒。一桌子大鱼大肉味同爵蜡,一碗碗酒如鲸吸牛饮,叶校尉今天心里极不痛快。

  宴会封赏完毕,叶校尉早早的出了城直奔突骑营而去。

  突骑营是他的全部家当,十年前变卖家产招兵买马,以区区三千五百多骑守护仓洲城整整十年。就在今日,几个时辰便消耗殆尽,只余五百残兵。

  夜风有些凉,入了秋更是凉到骨髓里,酒意醒了三分。

  路边尸骨虽已规整,但任未掩埋,士兵们都忙着庆功,酒意醒了六分。

  几里路转瞬就到,一入军营伤兵残将闻声赶来,分立两侧,默默的注视着他。看着将士们各个伤痕累累,每个人都带着期许的眼神看着他。

  叶校尉瞬间就彻底醉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眼神里充满期许,他们在期盼什么?

  “将军!仗打完了吗?”

  “将军!可以回家了吗?”

  “将军!我的弟弟找到了吗?”

  叶校尉下马,酒意涌上了头,三步一个踉跄。手中绢布做的军令被揉成团,随手扔给幸存下来的中郎将孙虎。仰着头走向大帐。

  “今日痛饮,祭奠我们死去的弟兄。为他们的胜利庆贺。”叶临渊的声音很洪亮,是喊出来的,大家都能听出来,将军的声音里,带着愤怒。

  孤孤单单的身影,逆着光走进空无一人的大帐。

  战争胜利了,他们喝酒庆贺。

  战争失败了,他们也喝酒庆贺。

  庆幸自己活着,也庆幸他们死了。活着有万种好,但是生于战乱之年,活着的人,将继续在这炼狱里挣扎。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大帐之内叶校尉,不,如今是叶将军了。斜斜的躺在主座之上,手持刀鞘,对着一大堆青铜器皿敲敲打打,嘴里哼着诗经。调都跑到姥姥家去了。

  林七此刻已经醒了过来,也横七倒八的枕着别人的腿,翘着二郎腿听叶将军跑调的诗经。然后恭维的说了句:“素日里只知将军用兵如神,今日一曲更令末将诚服。未曾想将军精通音律。此曲,曲高和寡,叹为观止!”

  “噗”中郎将孙虎没忍住一口酒喷出来,呛得咳嗽连连以至伤口崩开,绷带都带着血色。

  叶临渊闻言很无奈的闭嘴了。一腔的委屈,硬生生咽下去了。

  “仗打赢了,仓洲无忧。十年没睡过好觉了,这下,可以高枕无忧了!”叶临渊转念一想,继续拿着刀鞘敲打那些青铜酒具。叮叮当当的蹦出来乱七八糟的节奏,听的林七一阵烦躁。

  “以前我们自己守的时候是辛苦,但是我们心里敞亮。以后日子可能会好过一些,但是头顶多了一把刀,不知道何时会掉下来砍掉脑袋的刀!”林七有些激动,喝了一大口酒压压火气。

  “当当当当...”叶临渊听完敲的更快了,完全没有节奏,心里乱的和当当声一样。

  “武朝病危,四个反王也就他最强,他日改朝换代,你我可是有功之臣。”叶临渊给盛酒的青铜器皿狠狠的来了一下。“当!”的一声格外响亮。

  果然林七闭嘴了。

  “可怜了三千弟兄!”中郎将长叹一声,又饮了一大碗酒。

  当当声再次响起,叶临渊又开始拿着刀鞘乱敲,听的一众人心烦意乱。

  大帐之内只余下十几人,都是平日里议事的将士。也是他的心腹。此刻这些人大多都带着伤,一个个都烂醉如泥。

  空荡荡的大帐内叶临渊不停的敲者,当当声让人心中烦躁。

  “将军你能不能不敲了,今日末将后背中了三刀,现在头疼的厉害!”

  “你后背中刀头疼什么?”

  说完继续当当当。

  这时候另一个声音说话了:“末将头部有伤,听将军敲了这么久,头痛欲裂啊!”

  叶临渊闻声望去,果然一个军侯头上裹着绷带,渗着血色。回头又看了看手中的刀鞘,很不舍又很无奈的扔到一旁,扔到自己够不到的地方,免得手欠一会捡起来又敲。

  “将军威武!”林七举杯,众人会意,共同举杯,一饮而尽。而后,众人陷入死寂,没有人说话。

  不是因为头顶悬着一把刀,而是今日战死的三千弟兄。账内落针可闻,那份寂静,让人感觉压抑,就像每次冲锋前的寂静。账内火盆中跳动着火焰,照的人影像鬼影一样在大帐上扭曲的跳着舞。仿佛死去的人隔着一道墙,努力在诉说着。

  他们张牙舞爪,一遍遍重复着相同的动作,一次次,不知疲倦。就像他们死去时的瞬间,最后的遗愿,说了一遍又一遍。

  死人,在战场上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过去十年里,仓洲城遇到过无数的流寇乱军,死伤一直在发生,城外的墓群便是那些战死的将士堆积出来的。放眼望去,大大小小的坟茔无序的在大地上延伸,向着四面八方,大部分都是合葬墓,上有碑,记录何年何月,内里葬着哪些人,军衔稍高者,才享有独立的墓。

  每到节日,出城吊唁的家眷络绎不绝,巨大的墓群中是女人们轻轻的啜泣声。战争带走了她们的儿子,她们的丈夫。留下的只有冰冷的墓碑。

  林七正走在回城的路上,路过墓群,看到前几日又新添的十几座大坟,心跳总是有一搭儿没一搭儿的漏掉几拍。

  那是上次战死的三千弟兄,林七路过时越走越慢,他想去吊唁,可是不知道要对死去的三千弟兄说些什么,这是突骑营从未有过的伤亡。

  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一路进了城,从东阳门一直向西,行至百花楼,然后再往南,一直到铁市,街道最深处,有一个小院落。林七便是在那里长大的。

  院落门口便是一个铁匠铺,林七自小被铁匠铺掌柜的收养,父母皆死于战乱。铁匠铺总共有四个人,一个老掌柜,还有三个手脚不便从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第五个,是林七。

  远远的还未看到铁匠铺,便听到了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响。铁匠铺不能私制武器,打的都是城中百姓使用的铁器。遇到战乱,衙门征用也是能赚一点钱的。

  还有二十多天大军才开拔,将军准了众人的假,都各自回城探亲访友,林七自然要回铁匠铺,这里是他的根。

  掌柜姓花,是一个七旬老人,生得威猛,精神矍铄。一身腱子肉和岁月死磕着。老头抽着烟斗晒着太阳,见林七入得院内,眉头舒展开来。

  两人四目相对,都没有言语,林七微微一笑,搬个小板凳坐在老人身侧,从怀中摸出一个钱袋,这是近几个月的饷银。林七递给花掌柜。

  “老头子我还没到你送终的时候,自己拿着!”花掌柜对林七的饷银很不屑。

  “这是接大单了?”林七也不勉强,复将钱袋揣进怀中。

  “有个浪人,要一柄剑!讹了一笔!”花掌柜抽了口烟,狡黠的挑挑眉毛。

  “浪人?”林七不解,这年月,但凡有点野心有点报复,都造反去了,谁还仗剑天涯啊。

  “是个狠人!但是无心权野。”花掌柜对人的评价很简单。

  得知林七能休假二十多日,花掌柜自然很开心。林七是他自小带大的,甚是喜爱,像对待自己的亲孙子一样。晚上一桌丰盛的晚餐,算是表达了自己的心意。

  之后的日子很惬意,隔三差五的花掌柜和林七切磋拳脚,两人坐在院儿里晒太阳。摆上棋盘杀两局,或者一起打打铁。

  转眼离大军开拔还剩十日时间了。这天林七闲来无事,摸摸口袋里的饷银,便上街寻乐子去了。此去玄虎关,山高路远,边关荒凉人迹罕至。趁此机会,及时行乐。

  走着走着,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百花楼。百花楼的妈妈可是认得林七的。

  小手帕一甩,扭着老腰满脸堆笑的就冲着林七来了。

  “哎呦~!这不是花老爷子家的小七公子吗。快来里面坐坐,这连年战乱的,进来放松放松,最近南边来了几位姑娘,可水灵儿了。”

  “张妈妈不要唬我,前几次你也这么说的,结果都是些残花败柳!”林七好久未见熟人,即便是妓院老鸨,在他眼里都是亲切的,想多寒暄几句。

  “小七公子莫要打趣我了,这次是真真儿的,货真价实的!”

  “张妈妈此话当真?”

  “自然当真!”

  于是乎一群莺莺燕燕簇拥着林七上了百花楼。街角路过的花掌柜余光扫到了这一幕,一口烟呛的咳嗽连连。

  温柔乡,英雄冢。林七宁愿死在这温柔乡,做不了英雄也罢,也不愿意死在战场上,当一个真正的英雄。

  上得二楼,有相识的带路,在一处华丽的花厅里,几个女子亭亭玉立,都是二八佳人,模样俊俏,天生丽质,穿上薄薄的丝绸,婀娜身姿在丝绸下若隐若现,摄人心魄,看的林七口干舌燥。

  林七按捺不住,上前牵起一个姑娘的纤纤玉手,小手酥软冰凉,被牵起的姑娘也有些慌乱,眼神躲闪,想要将手抽回去。样子着实窘迫,惹人怜爱。

  “就她了!”林七说完佯装镇定,转身刚好遇着刚上来的张妈妈。便随张妈妈领着。

  “小七公子,这次的这批姑娘怎么样?我没诓你吧。”张妈妈满脸的骄傲。

  “很不错,肤若凝脂,口若含丹,身姿卓越。”说完,从钱袋里摸出一锭银子递给张妈妈。

  “哎呦喂~!林将军出手可真阔绰啊,放心吧,我一定叫姑娘们伺候好你。我就不打扰将军雅兴了。”张妈妈两眼绿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那锭银子。乐乐呵呵的退开了,使唤丫头们,带姑娘赶紧过去。

  花房之内装饰奢华,一张红木大床雕工精美,大红的被子像是新房一样。林七拎起桌上酒壶牛饮几大口,这酒太柔,索性仰着脖子喝了半壶。然后径直走到大床边,将自己重重的摔进棉被里。周身传来各种胭脂水粉的香味,这花床,突然让林七感觉有点恶心。抓起酒壶又是一通灌,一壶酒,就这样浪费了。

  这酒喝的很有用意,林七心虚,不敢面对那个美丽的姑娘,怕自己羞臊。二来,脑海里总会挥之不去死去的同袍。把自己灌醉了,就没有多余的时间来想那些。

  晕晕乎乎的躺在花床上,静待佳人。

  一身粉色的裙子,长发如雪如瀑,方才花厅里的那名女子,此刻忐忐忑忑的进来了,双手不停的揉捏着手帕,远远的站在桌边,不去看林七,不去看花床。小脸彤红。

  “过来!”林七好歹也是个军侯,此役升了官儿,当了军司马。多少有点气势,毋庸置疑的口气,吓了女子一跳,只能硬着头皮走过去,心想着,早晚的事情,早来晚来都一样,慢慢的就会释怀吧。

  “坐下!”林七拍了拍身边的床榻,示意女子坐下,那姑娘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坐了下来。

  “第一次?”林七有些微醺。

  “回将军,是!”银铃般的声音啊有木有,长这么大,第一次听到女孩子家家有这么好听的声音。

  “麻烦了!”林七心里想着,是霸王硬上弓,还是温水煮青蛙?还是相敬如宾举案齐眉?

  “不对啊,本将军可是花钱来买快活的,那可是拼了命换来的饷银。”这么想着,便也就踏实了,脑袋晕晕乎乎的,闻着身边传来的香味,头更晕了。

  “祖籍何处?”

  “长洲洞庭!”女子回答的小心翼翼。

  “芳龄几许,家中可还有亲人?”林七的呼吸开始变得粗重,因为那一壶酒喝的有点急。上头了。

  “小女子今年二十,家中已无亲人,孑然一身。”女子说到此,鼻子有些酸,眼眶里有晶莹的泪水在打转,心想如果有家人在,也好有个依靠,不必来此烟花柳巷之地糟践自己。

  林七看着她委屈的模样,心疼至极,但是不能表现出来,爷是嫖客,花了钱的,只谈生意不谈感情。

  “你叫什么?”林七脑子想的全是和马赛克有关的事情,但是遇到一个这么惹人怜爱又是第一次的姑娘,让他有点犯愁,总得有个契机不是,哪有不打破蛋壳就能见蛋黄的。

  “小姓许,名可!”聊天还真有用,这个叫许可的姑娘,不是那么紧张了。

  “你这名字好生取巧。许可,可儿。”林七打趣着许可的名字,兀自唤着她的乳名,莫名其妙的,许可觉得挺好。

  林七见情况好转,挪动了下身体,抬起身,枕在许可腿上,眯着眼睛,感受温柔乡的温柔。

  许可有些惊慌,但是无奈职业限制,要敬业啊。要活着啊,要赚钱啊。于是许可了这个色狼将头枕在自己大腿上。

  来这里的男人都是为了一个目的,无论是谦谦公子还是英武不凡的将军,喝了酒,见到漂亮姑娘,脑子里都只有一件事,推到她!

  待得吃干抹净,穿上衣服扭头就走了,来的时候不带感情,走的时候也不会有。如此才能活的轻松,只有金钱人肉,没有情感。不能给人依靠,就不要轻易许诺别人姑娘,欺骗人感情,比真刀真枪伤人更甚。

  回转回来再说花房之内,林七此刻算是将蛋壳打破了一道缝儿。心里有点微喜,但是不表现与色。一边聊天,一边拉过许可姑娘的小手,那手还是那么冰凉柔软,不像林七的手,全是缰绳和战刀磨出来的老茧,双手坚硬如铁。

  握着手中柔荑,林七顿时心猿意马。

  墨迹了好久,最终推到成功!过程及其艰辛!战斗及其难打!

  然后酒醒,拍屁股走人。

  林七很喜欢这个姑娘,如果不是乱世,如果自己不赴边关,如果自己能决定自己的生死。一定会许给她一个未来吧。

  百花楼离铁匠铺不远,林七出了楼脑海里全是许可的模样,一双迷人的大眼睛,齿若编贝。身姿婀娜,***盈盈一握。那家伙,那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温柔乡啊温柔乡。真不是个好地方!“呸!”

  回到铁匠铺,院中有一人,身形挺拔,一头长发系于脑后,虽然一身麻布衣衫,但是挡不住器宇轩昂,周身散发着强者的气息,观此人模样,一身本事深不见底。

  来人是来取剑的,前些日子花掌柜讹的便是此人。花掌柜从里屋拿出一个木匣,恰巧被林七赶上,林七知道花掌柜锻造技艺非凡,但是这二十年来,也没见过几件花掌柜打的武器,便近前去看看新鲜。

  来人双手接过,打开木匣,只见里面静静的躺着一柄乌黑的剑,剑鞘棱角分明,剑鞘两端都有金属雕刻的兽纹包护。待得长剑拔出,一声剑鸣清脆悦耳,三尺寒芒锻花密集,一看就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剑身笔直,刚正不阿。

  端的是一把好剑!

  来人随手挥动两下,目中难掩喜爱之情,此剑长短轻重仿佛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

  这的确是一把好剑,看的林七也有些心动了。花老头花了血本儿了吧,打这么好一把剑。这用料可是当年剩下的一半昆仑玄铁啊。另一半给自己打了一把刀,随阵杀敌多年,另一半放在架子上躺了好多年了。今天舍得打出这么一把剑,将来定是一把大杀器。林七最清楚,这玄铁武器的强横,这么多年自己能活下来大半要仰仗手中的玄铁刀,此刀虽谈不上什么削铁如泥,但是生僻硬砍几下,对面再好的武器还是会被斩断。加上林七自幼习武,力量惊人,此刀在他手中几尽削铁如泥。

  如今这浪人得了这么好的剑,将来如果站在战场另一边该如何是好。想到此,林七便心中打定了注意,留下人,或者留下剑,或者都留下。

  “逢此战乱之际,兄台仗此剑走天涯怕是浪费了点吧?”林七双手抱怀,一副吊儿郎当的军爷模样看着得意洋洋的浪人。

  那人听得林七此言,微微讶异,:“老子花钱打剑关你鸟事!”心中这么想,但是不能这么说啊,看这厮一身打扮也是个军人模样,虽然一身布衣,但是军靴,腰带,都是军营里的物件儿,而且观其神色,这货也不是个善茬啊!强龙不压地头蛇,该低调要低调。

  “在下雨中雁,愿闻将军指教!”一句话说的不卑不亢,大江南北啥东西没见过,我这边不理亏,你若要动手老子也不怕!打定注意,一手持剑,一手单掌在上,算是抱拳了。行了一江湖见面礼!

  花掌柜见此一幕,两眼放光,取来小板凳,拿出一壶酒,一边喝酒一边看戏。

  林七这边仗势欺人,这可是我们家的店,这可是我们占的城。况且小爷我还是个军司马,大大小小还算个将军。

  “此剑乃玄铁所铸,百炼成钢,威力不凡,削铁如泥,如今你得此神器若他日刀兵相见必成大患,指教什么的谈不上,就想知道你浑身本事,又拿着这么好的一把剑,干哈去啊?”林七也算坦荡,直截了当的谈。

  “在下走南闯北十余载,手中三尺寒芒斩奸除恶锄强扶弱,对于天下大事并不感兴趣,一心醉心江湖。将军尽管放心!”一番话说的斩钉截铁,像真的一样。

  “哎呦喂!你说不感兴趣我还真要信你咋地?”林七学着张妈妈的口吻开始无理取闹。

  “你待如何?”雨中雁看林七一副胡搅蛮缠的样子顿时火起,老子说了你不信,你问个鬼啊。

  “看你一身本事,不如切磋切磋,赢了,放你走,输了,随我入伍,可好?”林七一副坏叔叔的模样想要引诱雨中雁。

  “凭啥?你当我傻是不是?凭啥赢了没奖励,输了有惩罚?”雨中雁气的脖子上血管喷张,都忘了说话要咬文爵字了。

  “哎吆!不错哦!”林七有些惊讶,此人看上去英武不凡,一身蛮力,到也有些头脑,一眼看出问题根本,不对等的赌约,为什么要赌。

  “在下大大小小也算个将军,突骑营校尉荣升安北将军,旧部将五百余人皆由我一人统领,若你来,封你为队率,如何啊?”林七继续引诱!

  “不稀罕!”

  “军侯?”

  “在下无心军功!”

  “纹银五十两!”

  “钱财乃身外之物!”

  林七有点纳闷,这厮油盐不进啊。一个男人,不爱权利,不爱金钱,那美色总得爱吧,不然活个什么劲儿!

  “百花楼新来几个姑娘不错,你若赢了,带你住三天。如何!”林七说的有点肉疼,花掌柜又被呛住了。

  “五天!”雨中雁义正言辞,一脸大义凛然的模样。

  “你个衣冠禽兽,道貌岸然,三天!就三天!”林七几尽咆哮,没想到这个看上去正派的人,和自己一样,都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那百花楼可是消金窟。去一趟都得花不少银子,别说住一天,更何况是住五天。他哪来那么多钱。

  “说了五天就五天!”雨中雁这边毫不退让。

  “战乱十几载,我一小小军侯前些日才升的军司马,哪来那么多钱带你住五天?你可知道百花楼住上一日要花费我多少银子?”林七气的浑身发抖,自己都是睡一觉喝口酒就走,这厮太不要脸了。

  “在下管不了那么许多!”雨中雁口吻稍微平和了,一副老油条的模样,住的起就和你赌,住不起,恕在下不奉陪了。

  “你讹了他多少钱?”林七灵机一动回头问正在看戏的花掌柜。

  “讹了一块陨铁!”两人当着雨中雁的面毫不掩饰的谈论肮脏的买卖。

  “那东西能卖多少钱?”林七再问,他缺钱啊。摆明着就是要借钱。

  “价值连城!”花掌柜美美的抿了一口酒。

  “那要是输了你借点钱给我可好,花爷爷!”林七突然变成一副乖巧的模样,一旁的雨中雁看得内心一阵恶寒,浑身鸡皮疙瘩带着汗毛竖了起来。

  “我觉得他不是你对手,住七天又何妨。”花老头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样子。

  林七满脸黑线,这老头又不正经了。

  “行!五天就五天!”林七此刻有了底气,一口答应下来。

  “不!七天!”雨中雁脸皮之厚令人发指,此刻竟然坐地起价。

  林七瞬间呆愣在原地,这世上他见过最不要脸的人就是他的上司,叶将军。然后是养育他的花老头,如今又多了一个。

  “好!”林七气的浑身发抖,不愿再和这个泼皮浪费唇舌,“好”字一出口,力从地起,双脚一蹬瞬间弹射出去,单手成拳,一腔愤怒化为一拳之力呼啸着冲着雨中雁而去。

  这一拳来的如此之快,让雨中雁来不及反应,双腿成弓。仓促间一拳迎了上去。两拳相交,一声巨响,雨中雁被轰飞出去,雨中雁虽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输了力量,但也不是等闲之辈,腰腹用力,半空中借一拳之力一个空翻,落地后腿两步,站定。

  “将军好力道!”雨中雁这一句是由衷的钦佩,即便他准备好了与之对轰一记,怕也敌不过这怪力。

  “观你力道稍弱几分,本将军不欺负你,那就用兵器吧,打到你服!”说完花老头早就从里屋取了刀来,扔了过来。

  “仓朗”一声,一口长刀出鞘,声音不似剑声悦耳。反倒浑厚许多。刀长四尺有余,比一般的战刀还长上一尺。刀身宽约三指,通体乌黑,刀刃处闪着森白的寒光。

  此刀随林七征战十余年,沾染了不少鲜血,刀下亡魂数不甚数,戾气摄人。

  “好一把锋利的刀!”雨中雁乃江湖中人,乱世之中走南闯北,见过不少英雄豪杰,好的兵器也见过不少,但是沾染了无数人鲜血的大凶器,还是第一次见。

  “出招吧!”林七单手举刀,指向雨中雁。

  雨中雁也一时技痒难耐,飞身而起,身法轻盈,金铁交接,叮当之声大作,火星四溅,剑法绝妙,大开大合,颇有大家风范,林七只是一味的防守,并没有主动出击,越防越来气。

  你一个色痞,耍一手君子剑是几个意思,越想越气。双手握刀猛然一挥,斩开对方的剑,火星散落只听嗡嗡声不绝于耳,那柄剑承着巨力不停的颤动,震的雨中雁手掌发麻,双手握剑,目光更加认真。

  几十个回合后,庭院中两人兀自站定,之前的交手算是相互了解彼此的实力,林七越打越气,雨中雁则是越打越心惊,此时双手早已被震的失去知觉。

  院门一直开着,不知何时围堵了诸多看客,在门口巴望着,堵得水泄不通。花老头也不喝酒了,戏看完了,没劲!

  下一剑,怕是要分出胜负了,气氛异常紧张,庭院中一碗口粗的银杏此时枝繁叶茂,在风中摇曳。一片树叶悠悠滑落,雨中雁瞬间消失在原地。

  人影闪动,火星四溅,叮叮当当几声响之后,众人再次看清拉开距离的两人。林七依然单手举刀指向雨中雁。对方早已归剑入鞘,安静的站在原地。银杏叶迟迟飘落在地。

  银杏树缓缓倒地,一个碗大的疤。

  林七胸口的衣服,也在大树倒地后崩开一道口子,那是被剑斩开的,林七输了。

  身后花老头顿时气得跳脚,一把摔破酒壶破口大骂:“你个兔崽子,自己想去百花楼是不是!”

  林七回头赶紧给花老头使个眼色,示意他住口,因为在雨中雁出手的时候,林七在门口看到了一个人。因此故意输了一招。

  “哈哈哈!没想到我仓洲城真是卧虎藏龙啊!”门口走进一行人,为首的是个书生打扮,林七没见过此人,但是知道此人,夏侯牧,现在是林七的主公啊!

  “啪啪啪!”话说完了,手掌还在拍。

  “末将见过主公!”林七单膝跪地!不能失礼。

  夏侯牧上前扶起林七,面带赏识之色道:“方才明明是军司马你赢了,我虽不胜武力,但是也练过些拳脚。何故要让他半招?”这一问让林七有点语结。他本想在这个新主公前藏拙,结果被人识破。

  “去了趟百花楼,一时腿软!”林七不要脸的解释。

  “哈哈哈!”夏侯牧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内心却如明镜,军司马藏拙,无非就是不想为他所用,跟随叶临渊去边关也好,这些人因为上一战,对他心存芥蒂,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化得开的。

  “那么你呢?”夏侯牧回首望向一侧的雨中雁,此人一身剑术登峰造极,最后那一剑,更是快如闪电。

  “在下输给了军司马,愿随他入伍!”雨中雁也明知自己不敌,若不是林七放水,输的肯定是自己。当着这个“书生”的面,如果不能为他所用拒绝他,怕是走不出这仓洲城的。

  “如此甚好!”夏侯牧说完便不再理会二人,而是迎上前去见花老头,行一书生礼,“见过花老前辈!”

  又来一个道貌岸然的瘪犊子玩意儿。花掌柜心里这么想着,也起身还了一礼。

  那块儿陨铁的事情,被传到了夏侯牧的耳朵里,今次前来,就是为了那块儿石头而来。

  铁匠铺里里外外被围的水泄不通,花掌柜带着夏侯牧等人进了房间去看陨铁去了。院儿中一干守卫站的笔直,林七长刀归鞘,百无聊赖,看着雨中雁懒得和他说话,坐着也不是,只好退到门边等候。以他的身份,还没资格跟随主公左右。

  约一盏茶的功夫,花老头又谈完了一笔大单子,带着满脸笑意随夏侯牧出来了。一路送至院门外。

  领走时,夏侯牧回头对林七说:“军司马如若愿意,可留守仓洲,边关荒芜,仓洲城这小院儿,是你安身之所,是去是留你自行决断!”说完,上了一辆马车,带着浩浩荡荡的人群扬长而去。

  “瘪犊子玩意儿,收买小爷!”林七嘀咕一句,却不料背后被花老头狠狠一脚踹翻在地。

  “什么收买,那是老夫让了一大箱钱给你的好处!”说完一甩衣袖进门了。

  林七索性坐在地上不起来了。若有所思,到底是去是留。这是一个大问题。

  傍晚时分,仓洲城内最大的府邸内十几人护送着一辆马车拐进了城东胡同里。来人卸下了一口大箱子,便离开了。林七和雨中雁将大箱子抬进里屋,屋内众人都在,花老头迫不及待的搓着双手,两眼放光!

  箱子打开,只见里面堆着满满的一箱金银。金光闪闪,煞是好看。看得众人不断吞咽口水,长这么大,谁见过这么多金银。

  “在下要住百花楼,今日一战,是在下赢了!”雨中雁看着这么多钱,也不顾白天认输的事情,开始耍无赖。

  “这么多钱,你咋花啊?”林七咂咂嘴双手在箱子里翻动,完全不理雨中雁在说啥,转而问花老头,当下的意思是,“你花不完,小爷替你花!”

  “怎么说你也算是我孙砸,这一箱钱,给你取个媳妇,买个宅子,剩下的,就是老夫的棺材本!”花老头简单的把一箱钱安排的明明白白。继续又说:“本来两箱,为了让你留在仓洲,就只有这一箱了。”

  “败家玩意儿!”雨中雁打定主意吃定这对爷孙了。本来拿了剑准备走人的,现在倒好,想走也走不了,那就讹回来,来而不往非礼也。

  “这宅子不挺好吗?买宅子作甚,战火连天的,一把火全没了。”林七对于身外之物毫不留恋,见过太多的死亡,对于财物很是看淡。今朝有酒今朝醉,醉卧沙场几人还。

  朝不保夕的年月里,生命显得格外脆弱和美丽,就如同白日里见过的那位姑娘,还未取花名,年纪轻轻卖身青楼。一朵花来不及绽放就开始凋零。

  “我要买个姑娘!”林七看着一箱金银冷不丁的冒出一句。

  “哪家的?”花老头也盯着一箱金银漫不经心的问。

  “百花楼的!”

  “......”花老头一阵沉默。

  “我也要!”雨中雁也盯着一箱金银发表自己的想法。

  “留在仓洲,就给你买!那一堆莺莺燕燕你要多少爷给你卖多少!”花老头说完转身离去。

  身后林七看着一箱金银疙瘩,显得索然无味,长叹一声出门而去,雨中雁看着一箱金银不知如何是好,将箱子锁上随林七的脚步而去。

  城东铁市并不喧闹,但是拐几个弯,到了百花楼的地段,就开始变得繁华喧嚣了。借着昏暗的街灯,雨中雁看着林七的背影,一道长长的影子拉的好长,影子中林七的脑袋随火光跳动,雨中雁看着这道影子,很想给他脑袋上踩两脚,但是抬头望去,发现这个潇洒的将军此时很落魄。就像一个仓皇逃窜的小兵。

  又到了百花楼,张妈妈大老远就看到了林七,小跑着迎上来,双手搀着林七往百花楼走,胸前一堆柔软蹭着林七的胳膊,让林七很是尴尬。

  还是白天那间花房,还是那个美丽的姑娘,此时再见林七,眼中多了几分惊喜,又心惊,又欢喜。

  只是林七此刻没了白天那份心情,眉头微皱着,坐在桌前不停的灌酒,许可姑娘默默的坐在他身侧,不停的给他倒酒,看他一饮而尽,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就这样四五壶酒下肚,林七抬起微红的脸问:“愿意跟我走吗?”

  许可小脸儿微红,双目含着笑意,羞羞的点了点头。当夜,林七立了字据,差人将许可送回了小院,钱自然由花老头付。林七则是出了百花楼,在隔壁酒肆买了三坛烈酒,烧穿肠。

  雨中雁留在百花楼不肯出来,他要住三天。

  长长的街道。越往南越冷清,林七掂着三坛酒,走的很慢,此去城南叶府,他要去见一个人,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他希望脚下的路能长一些,长到他能想出如何开口。

  再抬头,人已经到了叶府门口,大朱门,铜钉密布。叶临渊祖上是武朝开国功臣,虽然武朝倾颓,但是叶家在仓洲,一直都是大户人家。有爵位。

  即便各地起兵造反,叶家,也只是招兵买马守护仓洲,并没有真正谋反,最终被迫无奈,才入了夏侯牧麾下,坐实了谋反的罪名。叶家老爷子还建在,叶府高手如云,林七不敢造次,老老实实去叫门,由管家一路引进。

  叶府很大,叶家人丁兴盛,叶临渊有自己的院落,一家人其乐融融。

  此时叶将军早已在庭院中摆了酒菜等林七,叶将军从招兵买马开始就认识林七了。林七是仓洲城内有名的浪荡公子哥儿,花掌柜的爱孙,虽然花掌柜一没钱二没权,但是在仓洲城,谁都得给花掌柜一点面子,因为花掌柜身世不凡,此处不赘述。

  林七一脸真诚的微笑带着三壶酒上前行了一礼,坐定。

  “听说今日主公去了铁匠铺找花掌柜,临走时,许诺你可留守仓洲。你来,便是为了此事吧?”叶临渊一语道破林七此来用意。

  林七什么都没说,灌了一口烈酒,烧的满脸扭曲,一口入腹从喉间一路烧到胃。

  “爽!”林七呼出一口酒气大喝道。

  “还听闻,今日你去了百花楼,推到了一位小姐姐?”叶临渊也灌了一大口,低着头脸皱成一堆。

  “还真他妈爽!”叶临渊也大赞一声。被烈酒烧得浑身血脉奔流。两人推杯换盏,从相识,说到一起杀敌,从两人一起厮混,到见惯了死亡。

  酒过三巡,叶临渊拿了根儿筷子又开始敲敲打打,叮叮当当不绝于耳。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叶临渊又开始扯着破锣嗓子唱诗经了。

  “真难听!”林七说着又灌了一口。

  叶临渊只好住嘴,手中筷子不停的敲敲打打,每当惆怅,这个破习惯总是改不了。

  临走时,林七答应了叶临渊护他一家周全,此来,算是践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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